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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范農業企業會計核算,提高農業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農業企業的實際情況,我部制定了《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和《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現予印發,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各農業企業執行。農業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本辦法時,不再執行1993年頒布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1、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
2、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
一、總說明
(一)為了統一規范農業企業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農業企業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的特點,特制定《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農業企業的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執行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農業活動,指農業企業對將生物資產轉化為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的管理。
生物轉化,指導致生物資產質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生長、蛻化、生產、繁殖的過程。
(四)本辦法所稱生物資產,指農業活動所涉及的活的動物或植物。
生物資產應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將收獲為農產品或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如玉米和小麥等莊稼、用材林、存欄待售的牲畜、養殖的魚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消耗性生物資產以外的生物資產,如產畜、役畜、經濟林木等。生產性生物資產應進一步劃分為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那些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收獲產品或連續提供勞務(服務)的生產性生物資產。
對于同時具有生產性和消耗性特點的生物資產,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的主要目的將其劃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或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對于暫時無法區分生產性和消耗性特點的生物資產,企業應作為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待能夠明確確定為生產性生物資產或消耗性生物資產時,再將生產性生物資產轉出,單獨進行核算和管理。
(五)企業應分別核算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
企業應增設“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核算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原價;增設“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發生的實際支出。
企業應增設“消耗性林木資產”科目,核算已郁閉成林消耗性林木資產的實際成本。暫時難以明確生產性或消耗性特點的林木資產實際成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應增設“公益林”科目,核算已郁閉成林公益林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增設“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農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
企業應增設“幼畜及育肥畜”科目,核算實行分群核算的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實際成本。實行分群核算的企業,其幼畜(禽)或育肥畜(禽)的飼養費用,在“農業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六)本辦法所稱農產品,指生物資產的收獲品,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養殖業產品、水產品和林產品。
(七)生物資產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1)因過去交易、事項的結果而由企業擁有或控制;
(2)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八)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應當按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的確定方法分別為:
1.外購的生物資產,按購買價格、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生物資產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自行營造的具有生產性特點的林木,如橡膠樹、果樹、桑樹、茶樹和母樹林等,按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營造林木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自行營造的具有消耗性特點的林木,按郁閉成林前營造林木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自繁的幼畜成齡轉為產畜或役畜,按成齡時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產畜或役畜淘汰轉為育肥畜,按淘汰時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4.以其他方式獲得的生物資產,如盤盈、接受捐贈、接受投資、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等,分別按《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存貨》有關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規定,確定實際成本。
(九)從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按其生物轉化過程中應當計入的各種耗費和已確定的成本計算方法計算確定的實際成本入賬。
家庭農場、家庭林場、家庭牧場、家庭漁場等(以下簡稱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驗收入庫時,按結算價格入賬。
企業應增設“農產品”科目,核算企業從事農業活動所收獲的農產品和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的實際成本,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養殖業產品、水產品和林產品。
(十)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后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入農業生產成本。
郁閉成林后的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入營業費用。
(十一)企業應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如果由于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按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通常情況下,在未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時,生產性生物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按賬面價值計量。
企業應增設“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增設“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十二)企業應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如果由于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
企業所擁有的公益林不計提跌價準備。
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通常情況下,在未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時,消耗性生物資產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按成本計量。
企業應設置“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二級科目,核算實行分群核算的企業提取的幼畜或育肥畜跌價準備;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二級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十三)企業應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農產品進行檢查,如果由于農產品毀損、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農產品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計提農產品跌價準備。
企業應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設置“農產品跌價準備”二級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農產品跌價準備。
二、補充會計科目和說明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基礎上,增設了以下一級科目和二級科目,并分別對其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規定。
其他二級科目的設置,除本辦法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置。
資產類
一級科目二級科目
科目編號科目名稱科目編號科目名稱
1135應收家庭農場款
1246農產品
1247幼畜及育肥畜
1281存貨跌價準備
128101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
128102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
128103農產品跌價準備
1504生產性生物資產
1506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1508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1607生物性在建工程
1608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1821消耗性林木資產
1822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
1905公益林
負債類
一級科目二級科目
科目編號科目名稱科目編號科目名稱
2183應付家庭農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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